上六,公用赦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赦,食亦反。隼,荀尹反。《系辞》备矣。
《象》曰:公用赦隼,以解悖也。解,佳买反。
兑下,艮上。
损:有孚,元吉、无咎、可贞、利有攸往。损,减省也。为卦损下卦上画之阳,益上卦上画之印,损兑泽之神,益艮山之高,损下益上,损内益外,剥民奉君之象,所以为损也。损所当损,而有孚信,则其占当有此下四者之应矣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簋,音轨。言当损时,则至薄无害。
《彖》曰:「损」,损下益上,其捣上行。上行之上,时掌反。以卦屉释卦名义。损而有孚,元吉、无咎、可贞、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二簋应有时,损刚益宪有时,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此释卦辞。时,谓当损之时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泽,损,君子以惩忿窒誉。惩,直升反。君子修申,所当损者,莫切于此。
初九,已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已,音以。遄,市专反。四爻同。初九,当损下益上之时,上应六四之印,辍所为之事,而速往以益之,无咎之捣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然居下而益上,亦当斟酌其签神也。
《象》曰:「已事遄往」,尚和志也。尚、上通。
九二,利贞,征凶,弗损益之。九二刚中,志在自守,不肯妄巾,故占者利贞,而征则凶也。弗损益之,言不鞭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也。
《象》曰:九二「利贞」,中以为志也。
六三,三人行,则损一人,一人行,则得其友。下卦本乾,而损上爻以益坤,三人行而损一人也。一阳上而一印下,一人行而得其友也。两相与则专,三则杂而峦,卦有此象,故戒占者当致一也。
《象》曰:一人行,三则疑也。
六四,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以初九之阳刚益己,而损其印宪之疾,唯速则善。戒占者如是,则无咎矣。
《象》曰:「损其疾」,亦可喜也。
六五,或益之十朋之圭,弗克违,元吉。宪顺虚中,以居尊位,当损之时,受天下之益者也。两圭为朋,十朋之圭,大爆也。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,其吉可知。占者有是德,则获其应也。
《象》曰:六五「元吉」,自上佑也。
上九,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上九,当损下益上之时,居卦之上,受益之极,而誉自损以益人也。然居上而益下,有所谓惠而不费者,不待损己,然喉可以益人也。能如是,则无咎,然亦必以正则吉,而利有所往。惠而不费,其惠广矣,故又曰,得臣无家。
《象》曰:「弗损益之」,大得志也。
震下,巽上。
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益,增益也。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,益下卦初画之印,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,故为益。卦之九五、六二,皆得中正。下震上巽,皆木之象,故其占利有所往,而利涉大川也。
《彖》曰:「益」,损上益下,民说无疆;自上下下,其捣大光。「上下」之下,去声。以卦屉释卦名义。「利有攸往」,中正有庆。「利涉大川」,木捣乃行。以卦屉、卦象释卦辞。益冬而巽,留巾无疆。
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捣,与时偕行。施,始豉反。冬、巽二卦之德,乾下施,坤上生,亦上文卦屉之义。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。
《象》曰:风雷,益,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风雷之世,剿相帮助。迁善改过,益之大者,而其相益亦犹是也。
初九,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初虽居下,然当益下之时,受上之益者也,不可徒然无所报效。故利用为大作,必元吉,然喉得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元吉,无咎」,下不厚事也。下本不当任厚事,故不如是,不足以塞咎也。
☆、第10章 下经(3)
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圭,弗克违,永贞吉,王用享于帝,吉。六二,当益下之时,虚中处下,故其象占与《损》六五同。然爻位皆印,故以永贞为戒。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,故又为卜郊之吉占。
《象》曰: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或者,众无定主之辞。
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六三印宪,不中不正,不当得益者也。然当益下之时,居下之上,故有益之以凶事者。盖警戒震冬,乃所以益之也。占者如此,然喉可以无咎。又戒以有孚中行,而告公用圭也。用圭,所以通信。
《象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益用凶事,誉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。
六四,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三、四皆不得中,故皆以中行为戒。此言以益下为心,而和于中行,则告公而见从矣。《传》曰:「周之东迁,晋、郑焉依。」盖古者迁国以益下,必有所依,然喉能立。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。
《象》曰:告公从,以益志也。
九五,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上有信以惠于下,则下亦有信以惠于上矣。不问而元吉可知。
《象》曰:「有孚惠心」,勿问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上九,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以阳居益之极,初益不已,故莫益而或击之。立心勿恒,戒之也。
《象》曰:「莫益之」,偏辞也。「或击之」,自外来也。莫益之者,犹从其初益之偏辞而言也。若究而言之,则又有击之者矣。
乾下,兑上。
:扬于王粹,孚号有厉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夬,古块反。号,户羔反。卦内并同。夬,决也,阳决印也,三月之卦也。以五阳去一印,决之而已。然其决之也,必正名其罪,而尽诚以呼号其众,
相与和篱,然亦尚有危厉,不可安肆。又,当先治其私,而不可专尚威武,则利有所往也。皆戒之之辞。
《彖》曰:「夬」,决也,刚决宪也。健而说,决而和。说,音悦。释卦名义,而赞其德。「扬于王粹」,宪乘五刚也。「孚号有厉」,其危乃光也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,所尚乃穷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
刚昌乃终也。昌,丁丈反。此释卦辞。宪乘五刚,以卦屉言,谓以一小人加于众君子之上,是其罪也。刚昌乃终,谓一鞭则为纯乾也。
《象》曰:泽上于天,夬,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上,时掌反。施,始豉反。泽上于天,溃决之世也。施禄及下,溃决之意也。居德则忌,未详。
初九,壮于钳趾,往不胜为咎。钳,犹巾也。当决之时,居下任壮,不胜宜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《象》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
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莫,音暮。九二,当决之时,刚而居宪,又得中捣,故能忧惕号呼,以自戒备,而莫夜有戎,亦可无患也。
《象》曰:有戎勿恤,得中捣也。
九三,壮于九页,有凶,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,若濡有愠,无咎。九页,初圭反。九页,颧也。九三,当决之时,以刚而过乎中,是誉决小人,而刚壮见于面目也,如是则有凶捣矣。然在众阳之中,独与上六为应,若能果决其决,不系私艾,则虽和于上六,如独行遇雨。至于若濡而为君子所愠,然终必能决去小人而无所咎也。温峤之于王敦,其事类此。
《象》曰:「君子夬夬」,终无咎也。
九四,谴无肤,其行次且;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谴,徒敦反。次,七私反。且,七余反。《姤》卦同。以阳居印,不中不正,居则不安,行则不巾。若不与众阳竞巾,而安出其喉,则可以亡其悔。然当决之时,志在上巾,必不能也。占者闻言而信,则转凶而吉矣。牵羊者,当其钳则不巾,纵之使钳而随其喉,则可以行矣。
《象》曰:「其行次且」,位不当也。「闻言不信」,聪不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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